《門(mén)式剛架輕型建筑鋼結構規范》規定:“多跨框架中柱或邊柱部分拆除時(shí),可設置支架或大梁。”設計工程師已普遍注意到這一要求;當部分柱子被拔出時(shí),應設置垂直水平支撐,并將一個(gè)間隔延伸至支架或支架的兩端,如圖1所示。
除了加強整體剛度外,對保證支架或大梁的穩定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,但一些設計工程師忽略了這一問(wèn)題。本世紀初,福建有一個(gè)國外設計項目沒(méi)有安裝垂直水平支架,導致支架在安裝階段倒塌。

另外,對于支撐梁或支架的設計,有些設計工程師只注重承載力的設計。實(shí)際上,控制其撓度是設計的關(guān)鍵。它不僅影響支架支撐的鋼斜梁的約束條件,而且由于支架或支架的撓度過(guò)大,可能引起屋蓋的波浪形,從而引起檁條和屋面板的波紋。兩種力量都不有利。
對于抽柱后的剛架計算,可采用以下方法:抽柱處的屋梁支撐在支架上,支架可視為彈性支撐。對于只能進(jìn)行二維計算的軟件,可以使用虛擬柱替換支架。虛擬柱的剛度由b=1e確定(4為虛擬柱截面,a為支架梁的主慣性矩)。
在計算剛架的側向位移時(shí),可將抽柱后的柱間距作為混合計算單元,取邊柱的兩倍剛度。屋蓋梁的剛度取抽氣柱與非抽氣柱屋蓋梁的剛度之和。剛架柱頂側向位移可以直接計算。

當縱柱間距較大時(shí),墻梁截面要求較大且不經(jīng)濟,或采用掛板墻不限制墻架搭設時(shí),應搭設墻架。當使用要求不限于墻架安裝時(shí),邊柱的柱間距大于10m時(shí),一般宜設置墻架柱。
在有拉柱的情況下,通常不允許立墻柱,但在這種情況下,閘門(mén)兩側只有一個(gè)豎直的墻或一個(gè)較窄的寬度。上縱墻底部通常有一個(gè)強大的橫梁,橫梁可以由墻柱支撐,或者門(mén)柱可以作為墻柱延伸到上縱墻。